雇主责任
bgb005北部湾雇主责任险工标5%和工标10%可选
【注意事项】
1、生效时间:新单T+3,批改T+1;1个月-5个月短期单不能批减和替换人员
2、投保人拒保关键字:人力、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钢结构、船舶、造船、采矿、影视、打松子、远洋、钢丝绳

1.投保时,被保险人雇员年龄为16-70周岁,且65-70周岁的人数占比不得超过保单总人数的5%,如不符合前述条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人员,被保险人的供应商、承揽人、分包商、总包单位、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不具备从属关系单位的员工,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雇员。
2.本保单承保被保险人雇员出险时,如男已满60周岁或女已满55周岁,可由国家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3.如被保险人雇员实际职业发生变动,则应在变动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申请职业变更,如发生保险事故时实际职业(含兼职或临时职业)等级高于投保告知职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4.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因未系绑安全带、未带安全帽或未使用其他安全措施导致的意外事故属除外责任。高处作业定义如下: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5.被保险人进行特种作业操作时如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高空作业除外),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发生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配合保险公司提供特种作业证书,未能提供特种作业证书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6.被保险人的雇员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在社保目录范围内按照0免赔额、100%比例进行医疗金赔付,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与事故无关及明显违反诊疗规范的治疗费用。
7.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且依据工伤事故认定或法院判决雇主需要依法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且身故残疾限额以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致身故及残疾限额的50%或20万两者之间取低者为限,医疗赔偿限额为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致医疗费用限额的50%或2万两者之间取低者为限。
8.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该在24小时内通过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90-9999)向保险人报案,医疗事故案件及轻度伤残案件报案时限可延长至48小时,并在七天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并协助保险人进行调查核实。
9.被保险人可通过线上申请变更名单,雇员生效日期不早于被保险人申请日期的次日零时生效。如涉及批增保费,雇员生效日期最早为完成支付保费后的次日零时生效。
10.医疗案件应在治疗结束十五天内、伤残案件应在事故发生后六个月内、死亡案件应在事故发生后三个月内提交索赔材料,如应客观原因无法提交材料的,应向保险公司书面提交延迟提交资料申请,延迟申请最多限两次,每次最多延长一个月。
11.如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雇员已获得其他保险公司雇主责任险、交强险、机动车商业保险、工伤保险赔付等第三方赔付的,保险公司对前述已获赔偿部分将不再重复赔付,因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雇员故意隐瞒导致的重复赔付部分,保险公司有权追回赔款。
12.伤残赔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各省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进行计算,如前述规则计算金额超出合同约定的伤残赔付限额,则按照赔偿限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13.本保单指定医院范围为:卫生部规定的大陆境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但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山东禹城市医院、河北青县医院、河北青龙县医院、廊坊市医院、河南信阳市医院、保定市第一医院、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山东齐鲁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青岛市即墨中医院。
14.本保单不承保以下工种:贵州陶瓷厂工人、船员、航空器机组人员、水下作业人员、地下作业人员、驯兽师、火药/爆破生产或操作人员、铁塔架设和拆除、塔吊工人、保镖/特种兵/军人/武警/公安/警察/消防及相关人员、通信天线架设/维护人员、战地记者、空调/安装/维修工、幕墙安装/维修/清洗工、钢骨结构工人、脚手架工人、打松子/打塔人、锯木/锯边工人。
15.1-5类职业人员涉及高处作业的,需按高空作业人员投保;1-5类职业人员涉及高处作业但未按照高空作业人员投保的,高处作业时发生意外险事故,本保单不予理赔。
16.如果本保单附加24小时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主险保额的50%,意外伤害致残等级评定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标准,意外伤害致残给付比例同保单主险伤残比例。
17.本保单每人住院津贴为100元/天,住院津贴每次免赔天数5天,累计赔偿天数不超100天,每次赔偿天数不超90天。
18.本保单每人误工费为100元/天,误工费每次免赔天数5天,误工费赔偿天数最长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和临床病例休假证明,累计赔偿天数不超180天,每次赔偿天数不超90天。误工费标准按实际损失赔付,超纳税起征需要提供纳税证明和银行流水辅证材料,超100元/天的按此标准赔付。
19.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工伤认定书后,列入保险责任。1-5类职业猝死保额为意外身故保额的30%。
20.本保单不承保注册地或营业地在“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吉林、新疆、西藏、甘肃、天津、云南、贵州、凉山州、阿坝州、甘孜州、北京平谷区、北京密云区、河北青县、河北青龙县、河北廊坊、河南信阳、山东省德州市、湖北省黄冈市”的企业。如涉及上述区域企业投保,本保单不承担赔偿责任。
21.本保单不承保以下行业:影视及演艺业、体育运动业、矿业/采矿/地下作业、窑炉/烟囱建设及拆除业、林木业、石油天然气勘探业、水上运输业、钢铁及金属冶炼业、危险品/危化品生产行业、桥梁/隧道工程业、木材加工业、家具/家私业、石材业、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业、远洋渔业、电梯行业、钢丝绳行业、家具制造业、金属制造业(限河北省、广东中山、广东江门、广东佛山)、造修船业
热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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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保范围:1-5类职业2、承保年龄:16-65周岁3、承保地区:全国(拒保: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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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生效时间:新单T+3,批改T+1;1个月-5个月短期单不能批减和替换人员2、投保人拒...



